关于黄能海不动产权证(2本)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5 10:02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六安高新区春天嘉苑三期B2幢704室和A2幢1503室,权利人为黄能海(身份证号342************010),不动产证号分别为皖(2025)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0748号和皖(2025)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0749号,房屋发证面积分别为144.36平米和129.39平米,用途为住宅,现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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