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乃新、瞿东银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16:03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凤凰花园城13幢203室,权利人为管乃新(身份证号为:342 ************ 516)、瞿东银(身份证号为:422 ************ 946),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52996号,建筑面积为105.1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注:该房屋无抵押)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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