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生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1 11:1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皖西大市场(皖西家园)A1-8幢302室,权利人为罗生(身份证号为:342 ************ 958),不动产权证号为:4143763,建筑面积为96.7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