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开瑞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0 15:5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现该权利人要求公告作废其丢失的房屋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单王乡前楼村沛中组,权利人为张开瑞(身份证号码342************411),不动产证号为皖(2024)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234631号,房屋发证面积为311.58平米,批准宅基地面积160.00平米,宗地超批准面积123.62平米,现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更正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0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