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承培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共2本)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10:4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权利人为王承培(身份证号为:342************219)名下的2本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1、 坐落于石婆店镇资圣寺村黄碑墩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87656号,建筑面积为44.46平方米,该宗地合法(批准)面积87.85平方米,实占面积87.8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2、 坐落于石婆店镇骆家庵村油坊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82062号,建筑面积为375.57平方米,该宗地合法(批准)面积150.81平方米,实占面积150.8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现根据申请将上述两本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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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