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启华的房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15:38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名下的房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要求公告作废并补办此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独山镇庐州路99号、权利人为杜启华(身份证号码:342************415),取得年份为1994年,面积为105平米的房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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