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华如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11:10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白云村柳冲组,权利人为林华如(身份证号为:342************752),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78773号,建筑面积为176.94平方米,该宗地合法(批准)面积165.41平方米,实占面积213.6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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