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17:10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政府公布的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基础上,确定裕安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安镇徐渡中心路--X017县道--兴隆红旗路--松柏路--西外环路(规划)--合武高铁(规划)--淠河”合围区域和“金裕大道--蕴山路--紫园村红店组--紫园村粉坊组--紫园村新村组--紫园村红坎组--枫林路(规划)”合围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除以上区域,《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裕安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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