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原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16:08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46幢1609室,权利人为刘原(身份证号为:342************51X),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六安市市不 动产权第9056716号,建筑面积为110.9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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