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志柱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及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11:56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在“难办证”登记工作中,由于抽调的工作人员疏忽,误将裕安区城南镇安康安置小区1.2期2幢106、206号房登记在刘志柱(身份证号为:342************079)名下。现其申请注销并作废该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47655号,建筑面积为87.9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注销并作废。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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