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绪友、张美灵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11:28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3幢1904室,权利人为柴绪友(身份证号为:342************653)、张美灵(身份证号为:341************029),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3300号,建筑面积为116.6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注:该房屋有抵押)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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