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国有土地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11:3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土地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土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南街办事处南侧,权利人为六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证号为:0289,用地面积为159.6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转让,用途为住宅的土地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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