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2-24 14:55 信息来源: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六安市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拟于近期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股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全区范围内符合《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附件2),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01月23日前报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文江,联系电话:0564-3233206)。

三、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凡应申报而未申报的单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2025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调整、整合或停业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申报,由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附件:附件1: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x

          附件2: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docx

六安市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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