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鸿建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1 10:1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皖1503执1713号文书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权利人为六安市鸿建置业有限公司(91341500574417382J),房屋证号为: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63798号,坐落于裕安区城南镇六安万达商用车物流装备市场7幢208、308号房,建筑面积为118.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的不动产权证予以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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