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家保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6 16:0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现该权利人要求公告作废其丢失的房屋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城南镇“腾逸·水岸名城”15幢112号房,权利人为程家保(身份证号码342************67X),不动产证号为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0297号,房屋发证面积为89.13平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的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状态)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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