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敏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6 10:59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玖珑府5幢101室,权利人为吴敏(身份证号为:342 ************ 284),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5)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1006号,建筑面积为114.4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注:该房屋有抵押)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