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国祯康城置业有限公司售卖给王娟等10人的11套房所办理的11本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及注销公告
根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国祯健康城1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民事判决书和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裕法行政3号函及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皖1503行初26号行政判决书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研究,决定依职权对下列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小区的共计11本房屋不动产权证予以作废,并在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
具体情况如下:
1、权利人为王娟(身份证号码:340 ************ 629),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203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3号。
2、权利人为关文义(身份证号码:341 ************ 399),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4幢1904室,建筑面积为117.4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47号
3、权利人为邓燕(身份证号码:342 ************ 325),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302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31号
4、权利人为李艳(身份证号码:342 ************ 323),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2002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9号
5、权利人为李辉(身份证号码:342 ************ 212),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503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7号
6、权利人为苏培(身份证号码:342 ************ 914),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303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6号
7、权利人为刘端平(身份证号码:340 ************ 537),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903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512号
8、权利人为李劲松(身份证号码:342 ************ 632),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502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30号
9、权利人为石军毅(身份证号码:420 ************ 012),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1202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0号
10、权利人为姚巍(身份证号码:342 ************ 218),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902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4号
11、权利人为姚巍(身份证号码:342 ************ 218),房屋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6幢2003室,建筑面积为108.2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5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我中心将予以作废以上11本不动产权证并对原登记进行注销。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