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炳章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3 16:3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许炳章,男,身份证号为:342************911。因其本人已过世,现其子许哲保(身份证号:342************275)代为申请注销其名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枣林村枣林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该房屋现已拆除),注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80773号,建筑面积为52.37平方米,宗地合法(批准)面积57.09平方米,实占面积57.0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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