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秀伦房屋不动产权证(2本)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8 16:12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同济·万象城”2幢207室和18幢202室,权利人为韦秀伦(身份证号码342************710),不动产证号分别为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22523号和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220794号,房屋发证面积分别为84.14平米和118.04平米,房屋用途均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状态)公告作废。并予以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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