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成艳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6 11:4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红达·星河城”二期11幢1605室,权利人为王成艳(身份证号码342 ************ 587),不动产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2242号,房屋发证面积105.07平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有抵押)公告作废。并予以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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