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荣德山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8 16:13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平桥工业园安置小区一期(高皇北村)8幢508室及阁,权利人为荣德山(身份证号为:342 ************ 218),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42209号,建筑面积为153.7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