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牛璐璐、周乃军、周胜军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0 15:58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安康安置小区1.2期16幢302室,权利人为牛璐璐(身份证号为:342 ************ 421)、周乃军(身份证号为:342 ************ 41X)、周胜军(身份证号为:342 ************ 432),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92123号,建筑面积为96.3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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