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9 16:28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皖1503行初26号文书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权利人为谢娅(身份证号码:340************522),坐落于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国祯健康城15幢1502室,建筑面积为108.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25328号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将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9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