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7 08:30
信息来源:裕安区医保局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对裕安区医保局党组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延伸巡察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裕安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部门和机构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紧盯“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职业骗保人等重点对象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医保领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情况;监督检查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设有“码”上巡察二维码,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六安市佛子岭路126号市纪委监委业务用房市委第三巡察组;
(二)意见信箱:三馆一中心老年大学一楼东侧入口处、区医保局办公楼(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一楼入口左侧;
(三)电子邮箱:jldqxcz@163.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4-3301805;手机:19356444213(只接收短信)。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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