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荣维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0 10:1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荣维玉,男,1949年生,身份证号342 ************ 917,退休老教师,住裕安区顺河镇荣楼村范围、顺河镇中心学校宿舍区,该宿舍区土地于1962年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给的,该户所住房屋于1998年参加了房改且办理了49平米的一层砖房房产证,但房屋所占土地没有及时进行分割登记,现权利人荣维玉要求换发不动产证,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房走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皖自然资【2020】157号)第三条精神,经顺河镇中心学校同意,拟予荣维玉办理49平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住宅。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联系电话0564-3972062,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办理49平米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0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