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中明继承不动产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2 16:39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中明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从英

不动产坐落:双桥湾小区12号楼304室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26平方米(继承100%产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64-3972085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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