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不动产他项证明(6本)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16:35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依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皖1503破10-1-4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精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周湾村境内,抵押人为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不动产他项证明(6本),证号分别为9320471、9320472、9320470、9320469、9320467、9320468,抵押权人为建设银行六安东门支行的以上6本不动产抵押证明公告作废,接受社会监督。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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