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兴兵、匡佳佳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15:48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高新区创业路安置小区1幢501室房屋,权利人为袁兴兵、匡佳佳(身份证分别号码342 ************ 453、342 ************ 866),不动产证号为9043846,房屋发证面积83.6平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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