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刚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09:40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金色水岸9幢403室,权利人为黄刚(身份证号为:342 ************ 914,不动产权证号为9004989,建筑面积为116.3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