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波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7 16:4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名下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徐集镇“锦江花园”5幢136、236号铺,权利人为高波,身份证号为342 ************ 891,不动产证号为皖(2021)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15567号,房屋登记面积为70.00平米,用途为商业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将依法予以补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7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