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勤房屋预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15:3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办理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绿城花园”4幢201室、房屋预抵押人杜勤(身份证号为342 ************ 325)、房屋抵押权人为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201205096)公告作废。若有异议,请立即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此证并予办理解押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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