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褚发超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3 14:39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新安镇“康桥·桃花源里”30幢2106室,权利人为褚发超(身份证号342 ************ 27X),不动产证号为0021869,建筑面积为117.15平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作废此证并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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