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铁流物资有限公司房屋不动产权证(4本)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7 15:12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4本房屋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振华·蓝泊湾”8幢105室和5幢602室及阁楼、604室及阁楼、605室及阁楼,权利人为合肥铁流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28532886D(2-2)),不动产证号分别为9052114、9052115、9052113、9052118,建筑面积分别为88.52、110.05、110.05、110.05平米,房屋用途均为住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作废此证并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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