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得现和程帮勤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14:4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同济·万象城”30幢1805室,权利人为方得现和程帮勤(身份证号分别为342 ************ 912、342 ************ 927),不动产证号为9065311,建筑面积为93.79平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作废此证并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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