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野马制衣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14:5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依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苏05执恢29号之六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执恢29号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需对位于裕安区顺河镇街道、权利人为六安市野马制衣有限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裕国用【2010】第C.S:8660,土地面积为16724.58平米,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为2060年4月2日)公告作废,并依法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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