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野马制衣有限公司房屋不动产证(5本)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14:50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依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苏05执恢29号之六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执恢29号精神,现执行法院要求公告作废执行标的物原先办理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顺河镇街道的5幢房产,权利人为六安市野马制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500677557206G,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486957、486958、486959、494342、494343,发证建筑面积分别为1392.60、2991.44、7565.60、52.43、2206.98平米,房屋用途为工业(办公楼、宿舍楼、厂房、值班室、仓库)的不动产证公告作废,并依据法院文书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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