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师文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1:0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江家店镇江店街道、权利人为徐师文,身份证号342 ************ 017,土地证号为06639号、发证面积为77.00平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作废此证并予以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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