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修来房屋不动产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17:28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四季阳光”15幢101室,权利人为李修来,身份证号码为342************893,房屋不动产证号为9028485(有抵押),房屋建筑面积为46.96平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作废此证并依法予以补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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