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学红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14:4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区城南镇天盈上城42幢803室,权利人为王学红(身份证号为:342 ************ 072),不动产权证号为9055492,建筑面积为120.5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作废此证并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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