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友兵、黄勇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15:02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首建·一品铭城23幢202室,权利人为董友兵(身份证号为:342 ************ 716)、黄勇(身份证号为:342 ************ 683),不动产权证号为9060815,建筑面积为117.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作废此证并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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