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鲍远秀不动产他项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17:48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办理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凤凰花园城”18幢1301室、债务人为鲍远秀(身份证号码342 *********** 722)、抵押权人为徽行六安顺达支行的不动产他项证明(证号为9302735)公告作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解除该户的抵押。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