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荣金房屋不动产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1 12:34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房屋不动产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作废已丢失的不动产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苏埠镇“和平花园”3幢405室、权利人为张荣金(身份证号码342************890)、房屋面积为112.69平米、产权证号为0012604、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不动产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作废原证并予以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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