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家源、邵雪娇房屋预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17:17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办理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金色南郡”11栋1604室、房地产抵押人王家源、邵雪娇(身份证号分别为342***********3218、342***********064)、房地产抵押权人为建行六安市分行的不动产他项证明(证号201410842)公告作废。若有异议,请于登网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作废此证并予办理解押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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