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管理、处置和收益
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日期:2025-02-21 11:1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点击数:
村级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所有或以贷款、投资入股经营、劳动积累、接受捐赠、无偿资助所形成的建筑物和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电力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办企业等固定资产,以及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库存物资等流动资产和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委会集体研究,拿出初步处置意见,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属于全体成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