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分路口大岭村中心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1054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4140076900449XQ-20210701-006491-6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7-05 20:04:48 | 浏览次数 | 813 |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1054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分路口大岭村中心路改造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裕安区分路口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17楼
六、项目类型: þ 工程类 ¨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区分路口大岭村中心路改造工程,道路为 X422 连接 X216 的通道,道路主要位于大岭村,全长3.362km,道路主要内容包括,老路碎石化处理、拓宽后路面为6.5m+2边路肩各0.5m,老路段做法为碎石化路面碾压+20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封层+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拓宽段做法为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封层+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堤防护、沿线安全设施布置、路面标线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1.2617万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在近5年(以交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上的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 400万元(含)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或公路等级三级及以上不少于1km的公路工程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具有有效的交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在近5年(以交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上的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 400万元(含)以上公路工程业绩或公路等级三级及以上不少于1km的公路工程业绩。
5、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注:1.联合体投标的,开标时以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单位等主要信息,定标后合同签订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联合体投标协议内容。联合具体需明确的事项见附件。
2.联合体投标,是否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资质标准,以较低一方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作为判断标准。
3.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同资质类别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联合体采用“1+1”的模式联合。
4.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资质资格证书、联合体协议等原件的扫描件需编入投标文件和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
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委派由联合体成员任一一方提供均可。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分因素中“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不得共享,评分因素中“信用评价”、“财务状况”评审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企业奖项”、“企业施工业绩”联合体双方提供的均可共享,总分值不得超过评分项的最高得分。
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 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0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1 年07月26日10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12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0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07月12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未提交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十一 投标保证金
裕安区分路口大岭村中心路改造工程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23021053271000002001651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8275579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