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广场改造建设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10-10 14:45
信息来源:市重点局 点击数:
编号:2017025
违约责任通知书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2017年9月14日、9月18日的日常巡查中发现,你公司承建的六安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不按规范施工等问题,但至今未整改完成(具体存在问题详见附件:整改通知单012、013号)。根据2017年9月19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编号:61)中提出的建议,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21.5.3、51.5.4条等约定,经研究,给你公司进行警告处理,并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望你公司尽快整改落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加强施工班组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若再次出现上述情况,我局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并按规定上报各主管部门,对你公司进行记不良记录、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罚。
特此通知。
附:整改通知单(编号:012、01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编号:61)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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