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裕安区区级政府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说明

1.开展区级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调整工作,是持续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六编办〔2023〕56号),裕安区区级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已经市委编办审核,区政府审定,于2023年12月27日公布实施。

2.调整后,裕安区区级政府行政权力2811项(行政许可243项、行政处罚2218项、行政强制112项、其他7类行政权力事项数238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002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78项,其中保留类56项,规范类22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196项。

3.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法定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电子邮件:707913131@qq.com  联系电话:0564-3301014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编办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