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埠镇

发布日期:2024-02-27 16:48 信息来源:裕安区苏埠镇 点击数:
序号 联系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名称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科室职责
1 0564-2811218 方欣昱 党政办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主管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管理、体改、信息、计划、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机要、档案、气象、负责督查、党政各部门协调联络等工作。
2 0564-2815047 胡  鑫 纪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三楼纪委办公室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及“阳光村务工程”实施,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 0564-2811218(无单独办公电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江  波 人武部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二楼人武部 1、民兵工作: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辖区内所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民兵编组、训练、政治教育及参建工作,做好民兵连干部的配备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预备役工作:做好辖区内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管理工作,配合预备役部队做好我镇所担负组建的预备役部队的整组点验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
3、兵役工作:严格按照《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正确区分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从严确定预征对象。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完成上级分配的兵员征集任务。
4、国防有关的其它工作: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做好镇域辖区内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潜力动员调查及军地对口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一手详实资料,为应对战前快速动员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
5、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4 0564-2811403 江  波 综治中心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东门一楼综治中心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相关工作;
3、加强村(居)、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4、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6、经常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7、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边际联谊联防联调联治等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积极性;
9、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村居或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10、同时抓好辖区内的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等各项工作及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11、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5 0564-2811218(无单独办公电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李  凤 妇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二楼妇联办公室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增长;
3、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
4、在全社会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监督落实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推动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代表妇女利益,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7、教育引导妇女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镇党委、乡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9、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搞好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0、巩固和扩大各界妇女的大团结,适时发展各类联谊组织,发挥其作用,促进妇女工作全面发展。
6 0564-2815354 侯迪迪 共青团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二楼共青团办公室 1、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
2、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人才;
3、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村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
4、负责收缴团费和处理团务;
5、完成上级共青团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 0564—2815700 张  斌 社会事务办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一楼大厅 1、负责做好本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
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8 0564-2811463 牛晓宇 乡村振兴站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二楼乡村振兴站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全镇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镇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
5、负责全镇乡村振兴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9 0564--2815665 徐祖胜 财政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一楼财政所 负责财政、农税征收、物价、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10 0564-2813111 陈亚菲 社保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一楼大厅 1、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 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工作;
3、 承办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审核工作;
4、 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 协调建立辖区内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 负责建立各项基础台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有关数据的收录和更新,保持网络畅通;
8、 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0564-2811218(无单独办公电话,由党政办统一联络) 赵  伟 应急管理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二楼应急管理所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12 0564-2811276 臧启前 计生办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一楼大厅 1、在区卫健委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制定、下达完成年度计划的工作方案,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业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区卫健委和镇党委、政府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镇党委、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
3、按年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普检对象进行普检,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进行重检,对漏检对象进行跟踪落实;
4、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以村为主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5、做好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的奖励和扶助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
6、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
7、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案件;
8、做好对各村(居)计划生育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和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业务指导。
13 0564-2811951 许可超 文广站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1、负责组织举办辖内的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村文体活动。
2、负责指导辖区的村文化室建设工作,规范村文化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对村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村各种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
4、负责开展村文体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不定期组织村文体骨干参加业务培训,开展文体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辖内的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发展辖内的文化娱乐事业建设工作。
7、负责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对辖内的社会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巡查管理工作。
8、联系区体育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14 0564-2815431 杨  玉 建设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二楼建设所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全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审查审定和报批工作;
3、负责全镇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可行性研究;
4、负责全镇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步审查;
5、组织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放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6、负责全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修缮、临时建设项目、临时占道、广告及建筑装修、道路占用及开挖工程的规划审批,办理《房屋修缮许可证》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负责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尤其是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和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行为恶劣的违法建设活动,并按程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8、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9、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5 0564-2812464 徐  保 农综站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三楼农综站 1、负责农、林、木、果等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农机安全的指导服务。对农业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实施服务。
2、承担农作物、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的监测、治理及防汛抗旱技术服务。
3、负责本镇畜禽防疫、检疫、治疗、疫情测报、畜牧新产品改良及药品、疫苗供应工作;
4、负责有关畜牧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咨询服务及培训工作。
负责本镇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监督、咨询指导、推广服务工作;
5、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6、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公益性职能;
7、收集和反馈农业综合信息,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8、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6 0564-2812490 王  琪 农管站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政府三楼农管站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政策。
2、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好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
3、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4、加强本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根据政府授权,开展对乡村组的审计。
6、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政策,做好信息服务、组织和统计工作。
7、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建设。
8、认真做好农民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9、加强农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农管干部及村级干部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个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10、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对农作物新品种实验示范及推广;对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并拿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的培训。
11、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7 0564-2811152 匡光勇 市场监督管理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金陵东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处理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监管并发布抽检信息;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8 0564-2815575 冉婷婷 司法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苏埠镇东街居委会为民服务中心内 1、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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