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集镇
发布日期:2025-01-01 09:4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丁集镇 点击数:
序号 | 联系电话 | 科室负责人 | 科室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科室职责 |
1 | 0564-2213113 | 葛 喻 | 组织办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政府二楼组织办办公室 | 1.落实好乡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当好乡镇党委的参谋。围绕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协助党委抓好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期届满的村党支部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指导农村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同时认真抓好农村党支部的争先创优和后进按期转化工作。搞好优秀党支部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表彰,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班子的整体水平。 3.负责搞好农村干部的考查、评定和奖惩等工作,组织好对村干部的任期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并根据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评定列等,为乡镇党委奖惩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4.负责组织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进行集中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同时利用电化教育,以会代训和入户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提高培训效果并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5.负责做好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并分村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搞好对预备党员的考查、教养教育和转正谈话等项工作,搞好对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6.负责搞好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农村党员经常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积极妥善地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注意搞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7.负责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农村在职干部、后备干部、离任干部、各类人才和农村党员分村分类建立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每年整理一次,做到内容齐全,管理规范。 8.及时总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9.做好党刊征订发行和党费的按时、足额收缴工作。 |
2 | 0564—2213809 | 王世勇 | 社会事务办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内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负责做好本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 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
3 | 0564-2211198 | 马可 | 党政办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政府一楼 党政办公室 |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主管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管理、体改、信息、计划、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机要、档案、气象、负责督查、党政各部门协调联络等工作。 |
4 | 0564-2213083 | 朱勇 | 人大办公室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二楼人大办公室 | 一、召集主席团会议; 二、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的准备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活动; 五、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接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七、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办理的日常工作事项。 |
5 | 0564-2211224 | 鲍小军 | 人武部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大楼三楼 人武部办公室 |
1、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训练考核和武器装备等管理工作。 2、编制学校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3、负责在校大学生及适龄教职工的征兵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士兵的复学或安置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国防动员准备。 5、负责学校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建设,教育训练,器材管理等。 6、积极做好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和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的优抚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6 | 0564-2213151 | 黄敏 | 综治中心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一楼综治中心 |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相关工作; 3、加强村(居)、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4、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6、经常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7、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边际联谊联防联调联治等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积极性; 9、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村居或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10、同时抓好辖区内的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等各项工作及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11、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
7 | 0564-2211035 | 胡海宇 | 纪委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大楼二楼 纪委办公室 |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及“阳光村务工程”实施,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8 | 0564-2211198 | 葛喻 | 宣传办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政府二楼宣传办公室 | 1.全面负责宣传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订全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乡党委的重要决策。 2.协助乡党委研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状态,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问题、新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按上级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做好乡内外的宣传舆论工作,做好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的宣传和管理工作。5.逢全乡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做好活动准备工作;对外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联系,负责各类新闻媒体对我乡采访报道的管理和对外宣传稿件的审查工作。 6.组织开展全乡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 7.及时做好每年全乡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和有关宣传材料的征订与分发工作。 8.不断加强宣传部门的自身建设。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9 | 0564-2211009 | 丁瑞东 | 财政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政府大院内前楼二楼 |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10 | 0564-2213809 | 王世勇 | 民政办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内 民政办办公室 | 1、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乡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发放、管理救灾款物;募捐,接受和分配救灾捐款;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五保户给养工作;负责困难户救济。 3、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和全乡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 4、负责拥军优属、优抚、抚恤、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双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 5、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建设。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 7、负责民间组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乡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婚姻登记、弃婴收养、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 9、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11 | 0564-2213151 | 张成东 | 文广站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大院后院 文广站综合楼 | (一)应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及形势任务的文化宣传。 (二)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设施,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帮助村级建立健全文化工作制度,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文艺骨干。 (三)抓好文化市场及非法音像制品的清理整治工作。 (四)搞好全镇的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完善广播电视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本辖区的广播电视覆盖率。 (五)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12 | 0564-2213033 | 牛成军 | 应急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一楼 应急管理所办公室 |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
13 | 0564-2213136 | 朱德兵 | 建设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一楼建设所办公室 |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全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审查审定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全镇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可行性研究; 四、负责全镇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步审查; 五、组织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放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修缮、临时建设项目、临时占道、广告及建筑装修、道路占用及开挖工程的规划审批,办理《房屋修缮许可证》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尤其是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和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行为恶劣的违法建设活动,并按程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八、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 九、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14 | 0564-2213738 | 江绍军 | 农综站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三楼农综站办公室 | 林业管理职责; 1、宣传执行《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报工作。 3、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4、负责全镇的营林造林,搞好林木多种经营服务。 5、做好林木科学技术推广实验示范基地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调解职权内的山林权属纠纷。 7、根据政府下达的自用材采伐指标,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8、受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林业行政执法。 畜牧业工作职责: 1、做好全镇畜牧业产业发展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2、做好各种疫病的强制免疫及疫情监测工作; 3、做好动物及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 水利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镇水利规范性文件及水利行业政策;负责水利行业管理。 2、组织制订全镇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镇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镇水文工作;保护滩涂资源,管理、指导滩涂工作。 4、组织、指导全镇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行洪区)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库综合治理和开发。 5、指导全镇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以及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指导全镇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8、承担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防旱工作。 9、负责本镇范围内农村安全人饮水项目工程的实施、指导。10、承办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15 | 0564-2241009 | 田维桌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市场监督管理所(固镇镇县道009旁) |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处理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监管并发布抽检信息;查处违返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16 | 0564-2211428 | 杨丽凡 | 人社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内 社保所办公室 | 一、 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 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工作; 三、 承办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审核工作; 四、 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 协调建立辖区内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 负责建立各项基础台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七、 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有关数据的收录和更新,保持网络畅通; 八、 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17 | 0564- 2211769 | 鲍秉武 | 农管站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大院前院 农管站办公室 | 一、积极宣传贯彻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完成区农业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掌握本服务区域内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参与制订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抓好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培育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行;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三、开展农业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环保和农业食品安全监测,积极培育、申报本区域农业“三品”(绿色、有机及无公害)认证工作。 四、抓好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及现代农业发展的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涉农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五、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六、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站内人员联系科技示范户制度,做好农业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并着力发挥其带动效应。 |
18 | 0564-2211018 | 刘李 | 派出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华东街,红绿灯向东约两百米处 | 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三、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办理治安案件,调节治安纠纷; 八、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
19 | 0564-2211002 | 张红艳 | 乡村振兴站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三楼 |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乡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本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负责本乡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20 | 0564- 2211411 | 王军 | 司法所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人民政府大院司法所 |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
21 | 0564-2211034 | 赵立群 | 计生办 | 正常工作日 上午8:15-11:40 下午2:30-5:15 |
丁集镇政府三楼计划生育办公室 | 1、在区计生委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制定、下达完成年度计划的工作方案,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业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区计生委和镇党委、政府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镇党委、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 3、按年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普检对象进行普检,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进行重检,对漏检对象进行跟踪落实; 4、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以村为主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5、做好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的奖励和扶助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 6、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 7、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案件; 8、做好对各村(居)计划生育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和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业务指导; 9、对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及时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10、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1、完成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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