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1 16:27 信息来源: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点击数:

李道春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审查,把紧准入关

 裕安区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自双减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了全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只减不增的目标。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执行《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标准,严把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关。

 对于申请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名称与章程、组织机构、办学投入、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等方面,执行材料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遵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确保审批通过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监管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

 二、加强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区教体局召开会议,印发《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提示单》,要求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各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修订章程,将办学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写入章程。20241月底,全区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上报《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进度台账》,完成全区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20242月底,各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章程修订。

 裕安区教体局于五月份和十一月份启动培训材料和材料插图排查,按照机构内审、教体局组织专家外审的流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要求:一看培训材料及插图内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体现正确育人导向;二看培训材料地图等重要插图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体现国家立场和态度;三看材料及插图绘制是否图文匹配,是否体现健康审美趣味;四看材料及插图是否符合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美观性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此次排查,裕安区没有使用自编材料的校外培训机构,所有正式出版物材料及插图符合相关要求。同时,通过此次排查,再次将培训材料及插图的相关要求点对点地传达到了校外培训机构,压实了校外培训机构选择、使用培训材料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教材、教辅材料的行为。

 20245月,裕安区教体局制定《裕安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材料外部审核制度》,把培训材料、备案课程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形成制度要求。教体局发布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类机构,除了传授学生文化课知识(艺体技能)以外,还要突出对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三、加强安全监管

 裕安区教体局开展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保障机构安全运行。

 注重日常安全提醒。裕安区教体局在开学初、寒暑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机构日常培训期间和每周五,都在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微信工作群推送安全提醒并下发安全工作提示单,要求各机构落实“1530”安全教育。

 日常检查不间断。以专项行动、日常巡查、日查+夜查、多部门联动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安全巡查督查。重点检查各机构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严把人员安全关。裕安区教体局对全区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并联合公安部门对其有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有两家机构人员问题,立即约谈机构负责人并下发督办函,要求机构立即处理。问题人员随即被辞退。新学期开学前,学科类、体育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拟聘人员核验。未经核验的从业人员,综合平台管理员一律不予审核,机构也不得聘用。

 裕安区教体局紧扣培训安全之弦不放松,把安全管理纳入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重要指标,实行安全问题年检一票否决制度。

 四、加强常态化巡检

 区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全区21家学科类、20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日常巡查、日查+夜查、多部门联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多轮次消防安全、规范办学行为巡查督查。自2024年规范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乡镇街、教体局共出动检查组119余批次,检查人员409余人次,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70余处,做到防患于未然。区教体局印发《工作提示函》(裕教体函〔2024103号),就肥东撮镇中心街一民房起火作出提示提醒,要求各学科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汲取教训,认真自查,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区教体局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小饭桌等场所消防安全开展治理,确保有学生的场所,无消防安全隐患。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564-3216226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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